close
已經繳清學費,準備要補習考公職了。當然,現在這份工作也準備要辭職了
下班之前問店長,才知道正職人員要在一個月前提出離職申請
約聘的才是十天 本來是打算二月一號提出,十號就可以離職了。
不過,上頭最近又要搞個PK案。我跟展要PK二店TOSHIBA的兩位同事
從現在開始到二月二十九,總計一個半月。利潤值最高的那組有一萬塊獎金
等於是每人五千。嗯,既然這樣的話,當然要趁機削一下老闆啊!
因為這個獎勵案有但書!就是我們四個人不能有人因為業績不到被FIRE或有人離職
那我一月底遞離職申請好了,把這個獎勵案做完再走。否則我自己離職不要緊
同事這個獎勵案就沒得玩了,爽到的還不是老闆! 反正,公職的先修也只有一節英文導讀會卡到
到二月底前也只有那麼一節課,所以影響不大。
總覺得,我似乎讓妳太失望了,也辜負妳的期待,所以妳才決定要離開。
自己內心,雖然朋友一直告訴我不要先存有妳會回來的想法
但好像還是比較希望妳能夠回我身邊。不過,有個聲音告訴我
這個可能性好像很低…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